申请破产,这个概念,大家首先要搞明白,向谁申请?换句话说,谁有权决定申请人是否能破产?
在法律当中,明文规定的,破产的申请,是申请人(目前暂只有企业)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,法院依法对申请人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。
众所周知的就是,申请破产之后,大部分债务很可能免于偿还,只需要偿还小部分债务。现如今,个人破产制度即将上线,全国首例个人破产申请案已经结案。
那么,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和坏处呢?
松丫网溪门飞雪援引个人观点为你罗列如下。
一、申请破产的好处
1、大部分债务免于清偿
这是破产的基本特点,如果不能免于清偿债务,又何必申请破产?因此,申请破产的最大好处就是大部分债务免于清偿。
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,在“很久很久”以前,金立公司申请了破产。法院依法对金立公司进行清算时,清算报告显示,金立公司负债202亿元,资产只有76亿元。因此,当法院将公司的所有资产强制执行用于抵债后,剩余不足清偿的部分是免于清偿的。
2、间接促进经济发展
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,很大程度上依赖于
消费水平。正所谓,
消费能够拉动内需。比如,北上广深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四个地方,那么我们看当地的消费水平,有没有说比较低的?是不是都非常高,在这些地方,就算你有三五百万,也不一定能买到好房子!再看西部地区,比如云南的蒙自,这个地方,可能大部分省外的朋友不了解。蒙自是一个地州市,但,消费水平比起其他地州来说,低了不少。笔者对蒙自的熟悉比对大理市更熟悉。蒙自居然还能六块钱吃碗米线,惊不惊奇?就算是笔者所在的小乡镇,米线也要7元一碗。
那么,到底为什么蒙自会这样子?原因就是蒙自人口特少,2015年,蒙自户籍39.7万人、常住43.14万人。人少,消费就不活跃,因此,经济想发达,有些难度。
回到主题,假如,每个企业,每个人都背债背到死,甚至父债子还,这会极大地压制人们的消费欲望,对国家经济不利,所以,个人破产制度出台势在必行。
二、申请破产的坏处
1、所有资产强制执行
这一点,毋庸置疑,当你申请了破产之后,你名下的所有财产,主要是登记在册的,比如,房产(农村自住房不算房产,有房产证的才算房产),车子,银行存款等。而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财产,主要由债权人举报,如果有,则依法调查强制执行。
换句话说,你别想去贷款买一些财产,然后申请破产,这是不可能的,甚至于在你申请破产之前的一段时间内,你所转出的资产都要被强制执行,所以,你别想将资产转到妻子、情人名下。
2、限制消费
当你申请了破产之后,在一段时间内,你的收入水平不能高于某个水平,这就间接限制了你的消费,比如,出行不能乘坐高铁,甚至连火车软卧也不行,最多只能硬卧,飞机就更不行了。
在申请破产之后的一段时间内,你的种种“高消费”都会被限制,而你的收入水平,不得高于某个水平,一旦高于,超过部分将被强制执行抵债。
比如,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例中,法院下达的限制令显示,六年内,当事人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部分,50%将用来清偿债务。
3、信用限制
申请破产后,信用就会计入不良记录,说白了,就成老赖了,只有在一段时间后才能消除信用限制。比如,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例中,法院下达的限制令显示,信用限制时间为三年,三年后信用才恢复。
4、举债唯艰
当你申请过一次破产以后,即使你的信用限制消除了,你想要贷款或者办信用卡,将非常艰难,这就好比“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”。
其实,笔者认为,这一点是最大的弊端,毕竟,人生在世,能够借力才能够变得强大。